
我在2021年底生產請娩假時,一併申請為期半年的育嬰留停,在此分享公務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過程和應當注意的事項。
免責提醒
♤詳細申請流程,各公家機關可能有些差異,在此僅分享我所任職的單位做法。
♤相關法規和細項辦法可能會因法律、政策變更有所不同,請依申請時,你就職單位人事告知為主。
女性公務員懷孕可以請的假
參考法源:公務人員請假規則(修正日期:111 .06 . 27 )
- 產前假:8天。
- 請假附件:媽媽手冊確認預產期(我待的單位不要求產檢證明。)
- 必須在分娩前請畢,不可以在產後補請。
- 得以時計(可以1小時、2小時等方式請假。)
-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3-1-4
- 安胎假:列入病假,依病假規定。需醫生證明。(我沒有需求因此沒有請。)公務人員請假規則3-1-2
- 娩假(或稱產假):42天。
- 生產當天開始起算。
- 若生產時間於下班時間後,可由隔日起算。
- 需一次請畢
- 未分娩前產前假已請畢,可預支娩假作為產前假,最多可挪用12天(挪用產前假部分,請假方式依產前假規則)。
- ♤注意:假設挪用12天娩假作為產前假,代表娩假僅剩下42-12=30天,如果沒有接著請育嬰留停,請自行評估產後休息天數是否充足。)
-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3-1-4
懷孕生產會領到的錢
- 公保生育補助:2個月本俸
- 自行在期限內向任職單位人事遞交相關文件申請
- 育嬰留停津貼:留職停薪前六個月可領本俸八成(2021.07起)。
- 留職停薪期間,公保要續保才可領。
♤公務員薪水是本俸+專業加給,本俸相當於平常實領薪水的一半。一般人都以為公務員生孩子可以領很多錢,真的是誤會很大。
育嬰留職停薪流程
(再次申明,本篇分享以我所待的單位為主,詳細流程都請先和所待單位人事同仁請教。)
- 先算好特休、產前假、娩假(有預先請的日子、天數),並且告知主管、人事。
- 至少在開始請假的前一個月前提出簽呈。
- ◇簽呈範例請自行向人事索取
- 簽呈奉核後,可能要幫忙負責處理職務代理人應聘和職位交接。
- 開始請假,等著生產後回報人事,由人事或其他同仁申請娩假事宜。
- 娩假結束後直接無縫接軌育嬰留停。
$留職停薪還要繳的錢$
◇公保費:建議續保,如果不想繳國民年金的話。
- 繳交方式:按月或遞延3年繳納保費
- 僅須繳納自付部分保險費
- 選擇公保續保者,可申請公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。
◇健保費:
可選擇
- 依親加保:配偶任職公司
- 依任職單位續保(由健保局寄繳費單到戶籍或通訊地址,自行繳納。)
(請自己核算哪個比較優,每個家庭收入不一樣。)
◇退撫金:不建議繳。(個人意見僅供參考)

♧ 理由1:留職停薪期間是繳全額
公務員退撫金 | 在職 | 留停 |
政府負擔 | 65% | 0% |
個人負擔 | 35% | 100% |
♤換句話說,想想妳現在薪資單上每個月都要繳的退撫金,要在留職停薪期間繳納×3倍左右的金額,這筆錢繳出去可能會讓妳沒有收入的留職停薪生活雪上加霜。(當然,妳也可以全部延遲到復職後一次繳。)
♧ 理由2:關於退休年資,沒人知道現在的退撫制度在2~30年後會改得多麼面目全非啊!(出生年民國60年後都是要65歲才能領月退,什麼75制、85制都與妳無關。)繳那麼多錢,可能只是繳心酸的,現在養孩子要花很多錢,現金在手為王,拿去買股票或基金絕對都拿去給退撫還要好。
如果妳只想請半年,還要考慮$另予考績$。
當妳確定要申請留職停薪時,要抱著下個年度和年終考績、升等說Bye的心態。
不過,請假時間安排得妥當,妳可能還會有另予考績。雖然另予考績不會讓妳升等,但是,過年可以領一筆考績獎金,對荷包真的是不無小補(錢錢很重要)。
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3條規定,於同一考績年度內,任職不滿1年,而連續任職已達6個月者辦理之考績,為另予考績。
建議上班任職期間為1~6月或7~12月,讓自己當年度工作期間為連續6個月份。
公務員只要該月有上班一天,該月就算是有任職。例如:我12月生產,2月娩假請完隔個上班日即開始算育嬰留停,因為我想要領另予考績,因此我只請到7月倒數第二個上班日,7月底最後一個上班日上班,因此該年我的任職月份為7月~12月,符合另予考績資格。
雖然我實際只請了5個多月的留職停薪(津貼當然也只領了5個多月),但是考量到另予考績不管被打甲或乙都有錢領,對小資公務員的荷包都是大大灌注。(畢竟養小孩就是要花很多錢啊!)
回復上班後,特休怎麼算?
政府機關的公務員多數是曆年制,所以本篇以曆年制說明。
(曆年制以元旦1月1日為起算。)
以我為例:
上班月份 | 隔年特休天數 | |
2021 | 全年12月 | |
2022 | 1~2月、7~12月,共計8個月 | 應休天數×12/12 |
2023 | 全年12月 | 應休天數×8/12 |
♤娩假仍是在職狀態,7月有上班一天就可以列入任職月份。
Leona(茹)還想說:
雖然育嬰留職停薪不但會減少收入,升等相關規劃也會順延,就以我來說,因為請了近半年的留職停薪無法升等,因此不符合今(112)年委升薦考試報考資格。
但是,和寶寶相處的時間是身為人母寶貴的體驗,寶寶剛出生的前6個月也是和主要照顧者培養依附關係的重要時刻,即使再重新選擇,我仍然會選擇育嬰留停,如果經濟無虞,我會選擇留停2~3年。
希望本篇分享對觀看到這裡的妳也有幫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