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週的母乳話題,就來聊《世界母乳餵養週World Breastfeeding Week (WBW)》,以及今年主題、臺灣職場哺乳立法現況吧!
世界母乳餵養週World Breastfeeding Week (WBW)
- 發起團體:國際母乳餵養行動聯盟(WABA)
- 行動準則:《伊諾森蒂宣言》(1990.08)
- 設立目的:保護、促進、推廣和支持母乳餵養。
- 每年活動期間:8月1日至8月7日。
參考來源:維基百科介紹。
2023主題《促成母乳哺育:為職場家長創造改變》(ENABLING BREASTFEEDING:Making a difference for working parents)
World Breastfeeding Week 2023(WABA)
世界母乳餵養週每年都有不同的主題,指出現代婦女哺育母乳的困境和需要的協助。
讓許多職業婦女放棄母乳的眾多外部原因,職場環境不友善算是首當其衝的理由了。
依《世界衛生組織》公布全球職業婦女哺育現況,如下述:
- 五億多職業女性在國家法律中得不到基本的孕產保護。
- 只有20%的國家要求雇主為僱員提供帶薪哺乳或擠奶時間及相關設施。
- 6個月以下嬰兒中只有不到一半能獲得純母乳喂養。
《世界衛生組織》也表示,世界婦女都應該要有:
- 帶薪產假(至少18週以上,最好6個月以上)。
- 恢復工作後,有帶薪哺乳或擠奶時間。
臺灣立法現況
以臺灣而言,上述兩點都有立法支持職業婦女。
然而,實行上,也不是所有的老闆都能完整落實。
臺灣職業育齡婦女應該知道的法律
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
詳見:全國法規資料庫
♧關於育嬰留停(含補助)
♤第16條第1項: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後,於每一子女滿3歲前,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,期間至該子女滿3歲止,但不得逾2年。
♤第16條第4項,關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,按月發給津貼,最多6個月。
◇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%計算,(110年7月1日起政府加發20%,共計80%。)
勞動部勞工保險局
♤第16條第5項申請辦法見:《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》
♧關於職場哺乳
♤第18條(節錄)
- 子女未滿2歲須受僱者親自哺(集)乳者,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,雇主應每日另給哺(集)乳時間60分鐘。
- 延長工作時間達一小時以上者,雇主應給予哺(集)乳時間30分鐘。
- 哺(集)乳時間,視為工作時間。
勞動部網站針對“親自哺乳”還有提供下列詳細解釋:
- 親自哺乳不限餵哺母乳,牛乳、羊乳等亦屬之。
- 親自哺乳亦不限女性受僱者,男性受僱者也可請哺乳時間。(爸爸也可以餵)
- 親自哺乳包括女性受僱者以容器儲存母乳備供育兒之情形
勞動部
♧第23條第1項:僱用受僱者100以上之雇主,應提供下列設施、措施:
- 哺(集)乳室。
- 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。
關於友善職場哺育環境,Leona(茹)的想法:
我很慶幸自身是在公務體系,服務單位在相關方面都符合規範。同時,我也知道,在臺灣,不是所有的職業婦女都有良好的職場哺乳環境,不管是工作性質(需要跑外務)、公司規模太小、老闆主管不重視等因素,使很多為了生計的職場婦女放棄母乳哺育。
此外,我在查詢上述資料時,除了關於勞動部針對親自哺餵的解釋,居然涵蓋母乳以外(我直接解釋為配方奶),而且也可以由爸爸哺餵,我暫且統稱上述為“瓶餵”。然而,實際上除了媽媽親餵母乳、或擠奶情形,很多父母並不知道他們原來是有權利要求回家或托嬰處瓶餵寶寶,或是即使知道他們有權利,也會因為路途遙遠、保母會餵等因素而放棄這項權利。
另外,我雖然認為以哺乳類動物生物學來說,寶寶的最佳照顧者最好是媽媽,但是,爸爸的協助工作會是媽媽最好的後盾。
我對於育嬰職場環境改善的想法,目前是希望立法增加爸爸的陪產假天數,提升父職對家庭的參與。
我認為,政策只考慮增加女性的休假權時數或金錢補貼等,會使資方認定僱用育齡女性的成本很高,而壓縮到女性的工作平等權,這反而會導致致力於工作成就的女性更不願意生孩子。
最後,我們身為員工,想要爭取權利的同時,義務方面也有我們應該思考的問題,這方面篇幅太長,就暫先討論至此吧!